(中央社記者賴又嘉、唐筱恬台北26日電)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費等案,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宣判。扁、珍國務費涉貪部分改判無罪,扁因洗錢、國務費偽造文書2案,遭判2年8月徒刑、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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