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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3日電)桃園地檢署偵辦署立醫院採購弊案,起訴衛生署胸腔病院院長鐘威昇、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唐高駿等。2人移審桃園地院,法官今天凌晨裁定各以新台幣800萬及400萬元交保。

桃園地檢署偵辦署立醫院採購弊案,2日晚間起訴2名院長,包括鐘威昇及唐高駿,另有前署立宜蘭醫院、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放射科主任苑梅剛及醫療廠商林洽權,3名醫事人員犯罪所得金額445萬多元,並未繳回。

檢方起訴書中指出,鐘威昇、唐高駿及苑梅剛均無繳回賄款;2名院長身兼政府機關要職卻向廠商收賄,均請求從重量刑,也會追繳犯罪的不法所得。

桃園地檢署昨晚也將在押的鐘威昇及唐高駿移審到桃園地方法院,法官連夜開庭,今天凌晨裁定鐘威昇以800萬元交保候傳,唐高駿則是400萬元交保候傳,2人家屬緊急籌錢到法院辦理交保手續。10009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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